学院招生代码:6288
第四条 学校性质: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
第七条 监督措施: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,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,有序进行。
第九条 录取规则:招生录取工作遵循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。
普通类专业:在省教育考试院投入档案中,按照“专业清”原则,依据各专业计划,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;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。
艺术类专业: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,按其投档规则执行;若生源省份无明确的投档规则,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。在省教育考试院投入档案中,按照“专业清”原则,依据各专业计划,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;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
体育类专业: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,在省教育考试院投入档案中,按照“专业清”原则,依据各专业计划,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;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
对口类专业:在省教育考试院投入档案中,按照“专业清”原则,依据各专业计划,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;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
第十条 查询方式:考生的录取专业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://xyzb.xyvtc.edu.cn查询。
第十三条 奖(助)学金设置:我校对优秀学生颁发各种奖学金,对贫困生提供各种救助和勤工俭学,并可按照国家规定,贫困生报到注册后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,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。
1.国家奖学金:最高为8000元/生·年;
2.国家励志奖学金:5000元/生·年;
3.助学金:最高为4000元/生·年;
4.学校奖学金:最高为1000元/生·年;
5.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大专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,最高金额为8000元/生·年;
第十五条:我校未委托任何组织、机构代为招生,请广大考生切勿相信非我校章程规定外的任何宣传与承诺。
学校地址: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24大街48号(邮编:464000)